Ricardo Clark 最後判決為九場禁賽﹝含季後賽、明年賽季兩場MLS賽事。﹞跟一萬美金罰鍰:寫下禁賽最多場記錄以及第二高額罰鍰﹝Revs 的 Edwin Gorter 曾因口吐種族岐視之字眼遭禁賽兩場加兩萬塊美金罰鍰。﹞

據說球員工會有點不滿這判決,覺得罰得太重:但我一點也不這樣覺得,不管支不支持Houston、不管Ruiz是否有出口激怒Clark,先動手的本來就不對,是說...也只有Houston的球迷這樣覺得,Zotinca光是頭鎚Harmse就被禁賽三場,Clark踹那一腳就已經夠過份了,還想繼續踹?縱使Ruiz 真有說些激怒Clark 的話,也不能讓這件事顯得有些許合理化:暴力本身不該存在於球場之上。

親先生﹝Brian Ching﹞在其Blog中也有談到此事

[Oct.1]

Ricardo Clark在今早對上FC Dallas這場比賽對Ruiz猛踹這舉動除了賞牌外﹝二黃換一紅﹞,高額罰鍰跟至少六場禁賽是少不了的!至少...

太誇張,我對Clark的舉動感到疑惑,Ruiz的舉動的確很不得體,但瘋狂踹人是怎樣?晚點再補。判決尚未出來,不過Houston近期內是不可能讓Clark上場了﹝竟然在必勝客公園撒野...﹞,基本上...這應該算是本季最嚴重的一次暴力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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